ISO 27701 FDIS - 隱私資訊管理系統標準 FDIS 版初探


作者:曾國維 產品經理 | 發布時間:2025-07-01 00:00

ISO 27701:2019 (下文簡稱2019年版)是國際標準組織發行的隱私資訊管理系統標準,其本質是以資訊安全管理系統 (ISO 27001:2013) 為基礎、進一步延伸至隱私資訊的管理。隨著ISO 27001:2013失效日的確立,關於ISO 27701:2019改版有關討論,就不曾停過。幾經波折,終於在2024年底完成ISO 27701 FDIS (下文簡稱FDIS) 的彙整,距離正式發行,只有一步之遙。

接下來,我們將分析FDIS與生效中2019年版的差異。

差異一:成為獨立運行的管理系統標準

FDIS於前言明確宣告,將成為獨立運行的管理系統標準 (as a stand-along management system standard)。從FDIS內文可觀察到更多細節,包括:標準命名移除延伸自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的訊息;主條文恢復完全依循Annex SL架構撰寫,捨棄參照其他標準的表達方式;所引用標準及用語定義,僅參照 ISO 29100、不再連結ISO 27000、ISO 27001、ISO 27002;決定管理系統範圍的條文4.4,同樣刪除遵循ISO 27001的文字。

儘管免去與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綁定,但隱私資訊本質上仍是資訊,資訊安全依然重要。條文6.1.3增訂應組織建立“資訊安全方案”(Information security programme) 的要求事項,並敘明該方案應至少包含:資訊安全風險管理、資產管理、存取控制、網路安全管理…等共15個資訊安全管理面向,以維護隱私資訊安全。備註也提示,組織可選擇ISO 27001作為資訊安全方案的設計參考。

差異二:控制措施大風吹

儘管鬆開了與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的強制連結,兩標準仍採用相同的風險管理設計:根據風險評鑑結果,選用羅列於附錄A、供組織選用的控制措施。

其中附錄A由:A.1、A.2、A.3三個部分組成。A.1取自2019年版的附錄A,維持4個控制目標、共31項適用於PII控制者的控制措施,僅微調文字以達成更精確的意思表達;A.2則取自2019年版的附錄B,所包含適用於PII處理者的控制目標及控制措施,與A.1同樣僅有文字微調。

A.3包含29項關於隱私資訊安全、同時適用於PII控制者及PII處理者的控制措施,這些控制措施取用自ISO 27001:2022附錄A,但調整用字、以進一步彰顯隱私資訊異於其他類別資訊的資訊安全考量。

附錄B是附錄A各項控制措施的實作指引,包含:B.1、B.2及B.3區塊,分別對應附錄A.1、A.2及A.3,相當於2019年版的主條文7、條文8及條文6。

未來的影響

讀到這裡,您已經發現FDIS的要求事項,儘管小有變化,但多已在2019年版提及,因而對於驗證準備階段及已經通過驗證的組織來說,新版發行的直接衝擊並不大。

若從捨棄與ISO 27001強制綁定的面向來看,組織在設定隱私資訊管理系統範圍時,可以不再受限於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範圍、直指對組織及當事人影響重大的個人資料處理流程。被迫選擇其他隱私資訊保護標準的組織,可以考慮在新版發布後,轉為採納ISO 27701。

新版標準預期於2025年間正式發布,標準轉版相關規定尚未發布。已經通過驗證的組織,宜持續關注標準轉版規定,以維持證書有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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